我院与韩城市签署“大数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表机构:陕西省信息化工程研究院   发表时间: 2017-12-05 15:11:24

       为深入贯彻《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落实《陕西省大数据与云计算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和《陕西省大数据与云计算产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对接国家、陕西省大数据发展总体部署,11月17日,韩城市大数据办公室与陕西省信息化工程研究院签订了“大数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韩城市市政府副市长孙长虹,韩城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局长李养义,总工师、党组副书记尹捍卫,陕西省信息化工程研究院总规划师杨尔平及相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内容,陕西省信息化工程研究院将为韩城市编制韩城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7年-2021年)及信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商业计划书。从分析韩城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背景入手,提出产业发展思路、原则及目标定位,明确大数据产业发展路径,规划近五年韩城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同时提供韩城市大数据产业的运营行业与市场分析、商业模式、融资结构、回报机制、风险分析等内容,从而指导韩城市大数据产业健康和持续发展。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陕西省信息化工程研究院将结合韩城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研究专业优势,助力韩城市大数据产业建设融入到国家、陕西省大数据总体发展战略和生态体系中。同时双方还将在“电子政务”、“智慧城市”、“两化融合”等领域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应用方面进行长期、广泛、深入的合作。

上一篇:商洛市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及发展规划通过评审     下一篇:全国信标委云计算标准工作组标准编制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