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批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发表机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表时间: 2015-10-26 10:07:4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工信部及陕西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安排,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第二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企业须具备条件

(一)陕西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企业领导重视两化融合工作,组织机构、人员、资金保障基础良好,工作成效显著,贯标需求迫切;

(三)企业具有建立实施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管理体系的经验;

(四)企业在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www.cspiii.com)两化融合评估系统中完成评估工作;

(五)鼓励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及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推荐程序

(一)推荐申报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申请企业填写《陕西省第二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表》(见附件),上报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二)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务实客观,组织推荐2-3户企业报省工信厅;

(三)省工信厅组织考察,确定试点企业名单,下达试点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10月30日前将推荐试点企业材料纸质1式2份报省工信厅,电子版发至邮箱sxiteg@126.com。相关申报资料电子版在省工信厅网站(www.sxgxt.gov.cn)下载。

(二)请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韩 丽 029—87292038

 

           附件:   陕西省第二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表

                          /u/cms/www/201601/18100514elmt.doc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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